在中国外贸结构中,中小微企业、专业市场商户、跨境电商卖家占出口总量40% 以上,普遍存在上游供应商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
传统一般贸易要求 “票货一致、进项可抵扣”,无票则无法退税、无法合规申报;买单出口、私户收款等灰色方式,在金税四期 + 外汇严管背景下已进入强监管周期。
为此,国家自 2013 年起推出市场采购贸易(1039),作为唯一针对 “无票、小批量、多品种” 出口的法定合规通道。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221 号(核心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89 号(《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试点地(如东莞大朗)税务局依据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 **,对账证不健全、无进项票的市场经营户(个体户)实施核定征收,综合税负0.25%–0.5%。
表格
| 项目 | 一般贸易 | 买单出口(违规) | 1039 市场采购(合规) |
|---|---|---|---|
| 进项发票要求 | 必须(13% 抵扣 / 退税) | 不要(违规) | 法定无需进项票(89 号公告) |
| 增值税处理 | 可退税 / 可抵扣 | 无法申报(偷税) | 免征不退(89 号公告) |
| 报关主体 | 公司资质 | 借用他人资质(违法) | 试点个体户备案(221 号公告) |
| 收汇方式 | 对公账户(可核查) | 私户 / 地下钱庄(冻结风险) | 个体户对公外汇账户(阳光结汇) |
| 税务风险 | 低(有票) | 极高(补税 + 罚款 + 刑责) | 极低(核定完税) |
| 单票货值 | 无限制 | 无限制 | ≤15 万美元(221 号公告) |
结论:1039 不是 “避税”,不是 “灰色操作”,而是国家法定、海关认可、税务合规、外汇允许的正规出口方式,专门解决中小外贸企业无进项票、小批量、多品种出口难题。
四、1039 政策清晰,但实操门槛高、合规细节严、风控要求细,非专业机构极易踩坑(如虚假备案、单货不符、收汇异常)。
广东长诚国际供应链深耕东莞大朗 1039 试点、青岛即墨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地、汕头宝奥玩具城试点地 8 年,严格遵循海关 221 号公告 + 税务 89 号公告,构建全链路合规闭环:

2025–2026 年,金税四期全面上线、CRS 全球追税、外汇严管常态化,过去 “无票 + 买单 + 私户收款” 的灰色模式已不可持续。
1039 市场采购贸易,是国家给无进项票、中小批量出口企业留下的唯一阳光合规通道,有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文件背书,合法、稳定、长期有效。
广东长诚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8 年专注 1039 合规出口,用政策原文、数据化风控、全链路服务,帮你告别灰色、安全收汇、合法完税、稳定出海。
如需,可免费提供:海关 221 号公告、税务 89 号公告原文 + 东莞大朗试点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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