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来的很突然,我们本来是想给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普及一下市场采购贸易,没想到上一篇关于1039市场采购的文章(什么?青岛能走1039了!!!),一经发出就受到了各位外贸朋友的的热切关注。我们的助理是既开心又苦恼啊,一边是噌噌噌往上涨的点击率,另一边又是敲碎键盘都回复不过来的微信弹窗,可见1039市场采购贸易政策热度之高啊。另外我发现这段时间山东外贸企业咨询的也是很多,他们都希望我们用白话讲解一下青岛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方式全流程,好吧,我们通过公众号还有我们的网站后台留言及微信咨询,搜集整理出了广大跨境电商小伙伴关注的重点及疑惑,今天统一在这里为大家答疑解惑~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概念特点
Q1
1.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A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货值不超过15万美元、并在指定口岸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国家禁止、限制出口及零出口退税的商品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其海关监管代码为1039。
市场采购贸易是专门针对市场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交易特点,为推动国际贸易便利化而创制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它为小商品便捷出口国际市场提供了一条合法通道,是我国国际贸易体制改革的一个创新。
这一点说的直白一点,就是四个意思:
1、就是个体户必须在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地内进行注册;
2、单票报关金额在15万美金以内;
3、普通产品基本上是可以享受市场采购贸易出口的;
4、市场采购贸易的监管代码是1039
Q2
2.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A
交易特点: 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
监管政策: “一划定二联网三备案”。
商务部等八部委对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经营主体作了严格的规定。通过划定市场集聚区和建立专门的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各类外贸经营主体均需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简称“一划定二联网三备案”。
一划定:在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试点市场集聚区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的供货商户的货物(不含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商品以及国家实施许可证和配额管理的商品及大型成套设备、农产品等)才可开展市场采购贸易。
二联网:交易信息全流程联网监管,所有交易通过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完成,确保出口商品“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三备案:各类外贸经营主体(采购商、供货商、外贸代理商)以及出口商品必须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备案,方可开展市场采购贸易。
Q3
3.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有哪些政策优势?
A
相对于传统的外贸业态,市场采购贸易具有明显的政策优势:
在税收监管上,对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执行增值税免征免退的优惠政策(增值税减免了,个人所得税核定你们懂的~);
在通关监管上,海关等口岸部门对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出口的货物实行按大类方式申报的便利通关措施(绿色通关,简便放行,通关解决了);
在外汇监管上,突破了“谁出口、谁收汇”的限制,允许不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供货商户直接收结外汇(个体户自主收款也解决了)。
●市场采购贸易经营主体
Q4
4.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供货商?
A
市场采购贸易供货商是指注册在市场集聚区内为市场采购贸易提供货物的经营者,简称供货商户。
Q5
5.如何办理市场采购贸易供货商户工商注册手续?A
市场采购贸易供货商户办理个体户工商注册手续通过专业资质的市场采购贸易外贸服务公司进行全流程办理。
Q6
6.供货商户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A
供货商户开展市场采购贸易须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登记备案,未在平台备案的供货商户,其货物无法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备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商户名称、工商注册号、法人信息、经营场所、经营类别、纳税人识别号、通讯信息等。
Q7
7.供货商户在联网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程序是什么?
A
①在市场集聚区内注册办理个体户工商手续; ②在税务部门完成税种核定; ③与银行、税务部门签订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委托划缴税(费)协议书; ④供货商户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工商导入数据模版,填报相关资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青岛市场采购贸易服务中心,由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将数据导入平台。 ⑤供货商户自行登录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如青岛http://qdtrade.jimo.gov.cn/sdeportnis/,点击“主体备案”,选择商户备案,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后,点击“提交”。 ⑥商务局在收到商户备案申请及上述相关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商户平台备案审核。
Q8
8.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外贸代理商?
A
市场采购贸易外贸代理商,是指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办理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对外贸易经营者未在联网信息平台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按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市场采购贸易外贸代理商又称市场采购贸易对外贸易经营者。
Q9
9.市场采购贸易外贸代理商如何在联网信息平台办理备案登记?
A
(1)外贸代理商提出申请,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带原件核对) ②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公司《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公司《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公司《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公司《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相关工作人员到企业现场查看并拍照留存 (3)外贸科室负责人约谈企业负责人,明确告之外贸代理商应承担的法定义务。 (4)区商务局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批,若通过后,外贸代理商可在该区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工商导入数据模版,填报相关资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区市场采购贸易服务中心,由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将数据导入平台。 (5)外贸代理商自行登录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如青岛http://qdtrade.jimo.gov.cn/sdeportnis/,点击“主体备案”,选择企业备案,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后,点击“提交”。 (6)区市场采购贸易服务中心在收到企业备案申请及上述相关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平台备案审核。
Q10
10.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采购商?
A
市场采购贸易采购商,是指在试点市场集聚区内向已办理市场采购供货商备案的市场经营户采购商品,并委托市场采购贸易代理商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报关出口商品的境内外采购人。
Q11
11.市场采购贸易采购商应承担哪些义务?
A
根据海关总署2014年第54号公告,市场采购贸易采购商需承担下列义务:
①向市场采购贸易外贸代理商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姓名、国籍和身份证或护照号码)。采购商为企业的,留存企业营业执照信息。 ②向市场采购贸易外贸代理商提供其与市场经营户进行商品交易的原始单据。
●市场采购贸易业务流程
●
Q12
12.市场采购贸易的业务主要流程是什么?
A
整体流程说明:各经营主体在系统开展业务时先进行企业备案操作,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各经营主体在系统l里的功能:
商户:企业备案、商品备案、交易登记、生成代理出口协议。
外贸公司(此公司为代理商):企业备案、组货登记、确认代理出口协议、生成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免税申报。
货代公司:装箱登记、报关/检草稿生成。
报关/检公司:报关/检单发送。
Q13
13.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A
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是一个涵盖市场采购贸易各方经营主体和贸易全流程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承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各项政策实施。
平台通过信息网络技术,实现货物流、单证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采集与汇聚,为贸易出口管理各部门开展业务提供数据信息支撑,为市场采购贸易各经营主体提供报关、报检、免税备案、结汇等各类电子政务“一站式”综合服务,对小商品出口提供全方位一体化支持。
Q14
14.如何获取联网信息平台账号?
A
市场集聚区内的个体经营户均可通过商户备案拥有一个专用账户,利用公共互联网登录联网信息平台,根据业务性质进入对应系统即可开展操作。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税收政策
Q15
15.市场采购贸易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A
税务机关对注册在市场集聚区内的个体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不实行免税资料备查管理和备案单证管理。
Q16
16.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
A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是指市场集聚区试点的个体经营户委托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经营的企业或个人(简称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出口并纳入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免税管理系统管理的货物。
Q17
17.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税务部门将来会要求补缴增值税吗?
A
市场集聚区试点个体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在货物交付时由外贸代理商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免税管理系统中准确、及时录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等相关内容,并报关出口,才能对该批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对如实登记交易出口的货物是免税,不存在再补缴增值税的问题。
Q18
18.个体工商户怎样办税?
A
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后,应于30天内到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缴费登记;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应到注册所在地税务部门进行税种核定(不含社保费),并按规定连续按期纳税申报。
PS:以上问题不同地区操作方式会有细微差异,具体以当地执行细则为准。更多关于1039及核定征收政策内容欢迎在文章下方留言,我们一起探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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